《居民身份证法》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所见,只有北京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平台平台描述:身份证的正面印有国徽,证件名称、长城图案、证件的签发机关和有效期及彩色花纹,背面则印有持证人照片,登记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住址、公民身份号码)。这一表述和各地公安部门的实际操作也是一致的。
政府采购活动中,属不属于无效投标的关键在于投标文件是否构成非实质性响应。
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授权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其内容包括:委托人、被委托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代理编号、身份证复印件等,并规定如出现漏填、错填等情况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但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放置颠倒并不妨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投标授权委托人信息,并不构成非实质性响应。
需要指出的是,基于身份证正反面官方和社会认知的差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按授权委托书正反面提供身份证,也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哪一边是正面哪一边是背面。实践中,许多程序在提交身份证图片环节中都会注明是要人像的一面还是要国徽的一面。
所以,仅凭身份证正反面放置颠倒就判投标文件无效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