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政府采购营商化境,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是河北省财政厅近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也是《河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对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印发以来,河北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库〔2021〕14号)后,河北省第一时间成立清理督导小组,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工作,并印发《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冀财采〔2021〕1号),明确了组织方式、清理范围、清理内容、清理要求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周报、月报机制,跟进清理进度、严格落实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清理工作。
截止3月底,省本级和14个设区市(含定州、辛集、雄安新区)全部完成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清理工作,累计清查整改项目648个,涉及采购人404家,涉及入围供应商数量6713家,合同金额12.6亿元。
被清理的648个项目,经统计,按照采购方式划分,含公开招标类项目572个,占比88%;非公开招标类项目76个,占比12%。其中公开招标方式明显占比较大,原因主要是此类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数量较大,从几家到几十家不等,为使供应商库有足够规模,采购人普遍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实施采购;按照标的物品目划分,含服务类项目619个,占比95%;货物类项目25个,占比4%;工程类项目4个,占比0.6%。其中服务类占比较大,原因主要是此类项目多为设计审计、评估、培训等品目,因服务对象众多、服务标的不确定等因素,导致采购人普遍采取了入围设库的方式实施采购。服务类项目中投资咨询类评估服务类124个,占比20%;审计服务类116个,占比18%;资产评估服务类91个,占比14%;其他服务类包括培训、车辆租赁、中介机构、检测机构等,共计288个,占比46%;按照采购阶段划分,含在合同履约期内的项目616个,占比95%;已发布公告尚未评审的项目20个,占比3%;已评审尚未签订合同的项目12个,占比2%。说明此次清理整改任务艰巨和阻力巨大,因绝大多数项目已签订合同,采购人与相关供应商签订终止合同或协议后,需按照通知要求修改招标文件再行实施采购。
通过此次清理,河北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