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在处理一起政府采购项目中标结果质疑案例时,经核对质疑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和被质疑供应商(项目原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并比对行业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数据,发现该项目原中标人河南某物业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认证证书存在伪造,涉嫌造假情况。该公司利用伪造的证书取得加分并获得中标资格。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此非常重视,在该质疑处理完毕后,及时将该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书面报告洛阳市财政局。经过洛阳市财政局的调查和处理,认定该公司的行为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公司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计13962.96元。目前,该违法行为的处罚决定书已公布在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本次投标人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得益于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在实现全流程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基础上,在交易系统开通了“评标结果查看”功能。项目评审完成后,交易系统自动向投标人发送告知短信,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中点击“评标结果查看”菜单,即可查看所参与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分项得分及排名情况。如果中标人在相关业绩、证书等客观评分项上得分,则其他投标人可以通过中标结果情况、相应官方网站证书查询数据进行比对和监督,如有不一致之处则可提起质疑。此举是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教育实践活动,拓展电子化交易系统功能的重要举措。充分调动了广大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有利于加强投标人互相监督和社会监督,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促进政府采购评审工作公平公正。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乘势而上求突破,发奋图强开新局。坚持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认真做好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发扬“三牛”精神,落实“三实”要求,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重点,不断创新优化交易平台功能和服务,为各方交易主体营造一个更优质的营商环境,为促进政府采购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一百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