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算好国家的大账,而不是单位领导个人的小账,政治站位不高的人干不好这份工作。政府采购是拿着公共资金为国为民采购,公立医院更应该提高政治站位,如果花着纳税人的钱一味追求国外高价设备,买回来纳税人用不起,采购的意义何在?”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财务司二级巡视员杜黎接受《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政府采购是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必须提高政治站位,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据了解,国家卫健委正在开展卫生系统政府采购监管三年专项行动,计划用三年的时间全面检查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短板和不足,以问题为导向,指导各单位进一步建章立制、完善内控、补足短板,以解决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长期存在的问题,提高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质效。
十项要求 全面规范
“这次三年专项行动,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指不漏掉一个省份,每个省份的相关单位都需按照要求成立三年专项行动小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纵向到底’指从中央到省级再到市县乃至乡镇卫生院,全都需要落实三年专项行动的要求。”据国家卫健委财务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专项行动全面覆盖国家卫健委100多个委属单位,以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属单位由国家卫健委财务司全面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卫健委财务司巡查全国各省份并随机抽查地市,以检验各省对于三年专项行动的落实情况。
为指导卫生系统各单位落实三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国家卫健委先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工作管理的通知》(国卫财务函〔2020〕250号)《国家卫生健委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财务函〔2020〕633号),为卫生系统政府采购工作立规矩,为各单位自查自纠、整改问题明确方向。
国家卫健委为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提出包括严格依法采购、严格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严格招标文件制定、严格专家论证、严格执行集中采购规定、严格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加强内控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加强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严格责任追究等十项要求,以防范系统性风险问题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据了解,严格责任追究层面,不仅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单位有关直接责任人责任,还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这条规定根据卫生系统长期以来各单位领导和医疗机构各科室负责人与供应商来往密切对症下药。
有错必纠 以抓促改
“要求各单位按照三年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力量对所有涉及采购的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是为了发现问题,更是为了解决问题。大力开展三年专项行动,追究责任不是最终目的,终究是为了以抓促改。”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三年专项行动以财政、审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巡视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为重点,要求各单位尤其注意投诉问题。
“引起供应商投诉的项目,多多少少存在些问题,即便是财政部门支持了采购单位,也不代表采购过程完全没有瑕疵,自查自纠、整改吸取教训才能举一反三;财政部门判定投诉成立的问题,更应该坚决改正、吸取教训,防止再犯。”杜黎告诉记者,国家卫健委要求卫生系统各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要举一反三、防止屡查屡犯,要整章建制、加强内控、加大监管。
据杜黎透露,三年专项行动从2020年7月开始到2021年底将对所有预算管理单位和省级卫健委部门进行督查,平均每个月至少需要抽查两个省份,每月底前上交三年专项行动专题报告总结,在卫生系统内建立政府采购重大案件回头办制度、按月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