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政府采购信息网(caigou2003.com)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在本市商业公共场所开展电梯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加强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民众乘梯安全。
《专项行动》明确了商业公共场所包括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展览馆等,全面推进特种设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积极推广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电梯安全防范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和违法查处,严厉打击电梯使用管理、维保等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规范电梯使用管理行为;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意识,营造安全乘梯、安心乘梯的良好氛围。
《专项行动》要求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电梯远程监测系统或运行安全智能监测装置在商业公共场所的应用,提升自动扶梯运行安全。2021年底前,上海各区至少选取一家商业公共场所开展应用试点;2022年,要逐步向其他商业公共场所推广。要积极推进信息化手段在电梯日常管理、维护保养等方面的应用,引导使用单位全面运用信息化方式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加快在商业公共场所开展按需维保试点。
《专项行动》要求完善电梯视频监控。对于电梯使用单位,应积极引入视频监控装置对设备运行进行全过程监控。对已经安装的电梯视频监控设备,要进行一次全面调整和检查,尽可能消除监控视野盲区,并确保视频监控设备工作正常。有条件的电梯使用单位可以安装带有自动扶梯运行安全智能监测功能的“慧眼”系统,通过智能视频的大数据分析、预判识别乘梯人的不安全行为并予以告警,防范事故发生。
《专项行动》还明确提出要引入“保险+服务”机制。要充分发挥保险在风险防控上的优势,鼓励保险公司提供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运行第三方监督与维护保养等服务,构建多层次电梯保险产品体系,促进电梯使用安全。
《专项行动》明确了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专项行动工作进度: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6月至7月)。要求商业公共场所电梯使用单位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后填写《商业公共场所使用单位自查情况统计表》,并在7月30日前将报送所在区的市场监管局。
二、整改抽查阶段(2021年8月至9月)。要求相关部门应督促商业公共场所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做好电梯隐患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重点检查使用单位整改方案制定、资金和人员落实和整改完成情况。且各区抽查比例应不低于全区商业公共场所总数的50%,每处商业公共场所至少抽查一台曳引驱动电梯和一台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并填写《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隐患检查表》。
三、督查考核阶段(2021年10月至11月)。
《专项行动》要求上海各区市场监管局应于2021年9月25日前填写《商业公共场所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汇总表》,报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