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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汉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2020-11-11 00:00:00

汉中市财政局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处理决定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19〕15号)安排,我局组成检查组,于年初对在我市开展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机构随机抽取了十家代理公司(因陕西德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汉中分公司于2019年4月注销)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代理机构 问题描述 责任主体 问题性质 问题表现形式 处理依据 处理结果 行政
级别
执法机关名称
1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落实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优惠以及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未落实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优惠以及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 采购法第9条,财库〔2011〕181号第5条,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06〕90号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2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以不合理条件限制供应商报名、购买采购文件。 在发布的项目磋商公告中要求:“供应商在报名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和企业法人授权函,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资料”。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0条(八)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3 陕西鼎正(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分标准要素设制不合理。 陕西鼎正(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评分标准要素设置不合理。 在评分细则中,“业绩”分设置了15分。 财政部令第87号55条 责令改正。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4 陕西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分标准要素设制不合理。 陕西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评分标准要素设置不合理。 在评分细则中,“业绩”分设置了10分。 财政部令第87号55条 责令改正。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5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开标(磋商)现场影像资料。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影像资料 无影像资料 政府采购法第42条,财政部令第87号39条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6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开标(磋商)现场影像资料。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无影像资料 无影像资料 政府采购法第42条,财政部令第87号39条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7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开标(磋商)现场影像资料。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无影像资料 无影像资料 政府采购法第42条,财政部令第87号39条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8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开标(磋商)现场影像资料。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无影像资料 无影像资料 政府采购法第42条,财政部令第87号39条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9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磋商、谈判)保证金退还不及时。 陕西省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鸿民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陕西正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春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延迟退还供应商投标(或磋商、谈判)保证金。 延迟退还供应商投标(或磋商、谈判)保证金。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33条 责令整改。 市级 汉中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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