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6-28
苏财购〔2020〕43号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级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的通知》(苏财购〔2020〕32号)要求,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牵头,会同省财政厅财政监督局、省审计厅组成考核小组,对你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小组通过听取自查情况汇报,抽查相关资料,结合政府采购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对列入考核内容的5类25项指标进行了测评。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你中心能够认真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采购、规范操作,全年完成货物和服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684个,金额71.92亿元。政府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采购结果更加注重政策功能和物有所值,采购人满意度得到提高。在依法规范操作、加强内部管理、强化队伍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提升,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省级政府集中采购任务。
(一)依法采购,规范操作
2019年,你中心能够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开展采购工作,通过不断完善内控制度,狠抓制度落实,提升标准化管理水平等措施,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具体表现在: 一是 二是 三是 四是 五是 。六是
(二)内部管理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加强内部控制。你中心重视内部管理,2019年,完善了《采购中心工作规则》,加强中心日常工作的精细化管理;细化《采购活动现场职责分工表》,加强现场监督;完善《开评标录音、录像资料管理措施》,加强采购活动录音录像的接收、保存、调阅登记工作;制订《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现阶段涉密政府采购项目操作规程(试行)》、规范涉密采购业务流程。通过科学设置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权限、强化内部制约,狠抓制度落实等内部管理措施,从制度上保障了采购活动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
加强信息化建设。你中心加快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执行系统建设,电子化执行系统已基本覆盖从采购项目委托、需求编写、文件编制到网上投标、开标评审、结果公告等政府采购全过程,为提高采购效率及服务水平提供了重要保障。
档案管理规范。你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档案管理规定做好政府采购档案的归档、保管、使用。做到档案装订规范、内容完整、固定场所存放、查阅方便。通过购买档案寄存服务方式,将2018年前采购项目档案移交江苏省档案馆保存,确保采购档案管理的安全性、规范性。
(三)加强学习,强化队伍建设
加强作风建设。你中心将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与业务深度结合,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明确《岗位职责和关键业务事项目录》,依法履职,保持防控措施的时效性,适应当前政府采购工作新情况、新要求,增强廉政风险的“免疫力”。通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活动,强化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
提高业务素养。你中心通过加强学习、培训和交流,提高人员的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开展课题研究,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政府采购标准化体系建设等进行研究,提升干部理论水平。召开专题业务研究会、案例分析会,探索集体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办法,提升业务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开拓学习渠道,为专业人员提供参加各类政府采购业务学习培训机会,加强业务交流,丰富理论知识,提高业务素养。
二、存在不足和改进要求
中心部分工作人员对集中采购竞争机制改革缺乏正确认识和思想准备。你中心应加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关文件学习,统一思想,探索集中采购机构承接不同级次采购人采购业务办法措施,在全省推动集中采购机构公平竞争,建立专业高效、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的集中采购竞争机制中起到带头作用。
课题前瞻性深入性研究须进一步加强。你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课题研究方面有较大提升,但对于集中采购机构如何主动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面思考不够、涉及不多、研究不足。你中心应紧密结合政府采购改革各项措施,进一步梳理操作制度办法,做好前瞻性深入性研究,为集中采购机构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改革举措在理论上、思想上、制度上打好基础创造条件。
三、考核结果
根据自查和考核小组现场考核,综合2019年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你中心2019年度考核得分为98分,考核等次为优秀。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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