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近日发布《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争取全国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比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组)通硬化路比例、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水平AAAA级以上区县比例、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均达到85%左右,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物流快递,基本完成2020年底存量四、五类危桥改造,农村交通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县乡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有效落实。
实施意见明确,将做好投融资政策衔接。按照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在“十四五”规划及投资政策中统筹考虑脱贫地区和其他地区实际,“一盘棋”、一体化谋划项目和资金政策。对西藏、新疆以及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支持,继续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交通运输发展。
将制修订车购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有关资金补助政策,综合考虑建设、养护、地方财政资金投入等因素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普通省道和农村公路发展。
将创新筹融资模式,积极探索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与交通沿线土地、资源、产业等一体化开发,以及建设养护总承包、PPP、设计施工总承包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因地制宜建设改造农村客运站点,拓展站点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功能。推动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构建农村客运长效发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