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双桥区2020年度集中采购机构
考核结果公布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财采[2020]20号)要求,成立考核小组并开展了对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的考核工作,现将考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范围
集中采购机构2019年度代理项目。
(二)考核内容
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情况,资金节约率和采购效率情况,质疑答复情况,服务质量情况,保证金收退情况,采购公告中资格条件设定,“入围类”采购项目和优化营商公平竞争,集采机构是否为独立法人,信誉状况和其他需要考核的内容。
二、被考核单位基本情况
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是独立法人机构,现有机构编制3人,在岗人员3人。
三、存在的问题
在现场抽查的采购项目中,发现部分采购项目存在评审因素设定未细化、量化问题;采购项目存在未协助完成采购项目验收的问题;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不够完善、缺少内部员工培训办法,岗位配备不合理、没有专门的档案室问题;在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培养方面,存在开展内部培训较少、专职工作人员中没有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的问题。
四、考核结果
本次考核考核小组征询了相关采购单位及部分采购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意见。最终,经考核小组综合评分为87分,2019年双桥区政府采购中心考核结果为“良好”。
承德市双桥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9日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