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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2019年度对政府采购中心考核情况的报告(宽财行[2020]79号)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2021-01-07 00:00:00

宽财行[2020]79号

 

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

2019

年度对政府采购中心考核情况的报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河北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实施方案通知》(冀财采[2020]20号)要求,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核小组,开展了对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采购人、政府采购专家和供应商的调查问卷结果对采购中心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小组主要围绕采购中心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文件编制,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执行情况、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技能,资金节约率和采购效率、质疑答复、服务质量、保证金收退、采购公告资格条件设定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在采购中心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汇报、查账、查阅资料、发放问卷”等方式,听取采购中心2019年度工作汇报,实地察看采购中心档案资料,调阅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金管理等。客观公正的对照河北省集中采购机构考评表”进行考评。现将2019年度政府采购中心考核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宽城满族自治县政府采购中心是独立法人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10人,非编制人数3人,其中公务员1人,事业编制9人,聘用人员3人。

2019年政府采购中心共代理采购项目19个,其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9个、询价采购项目3个、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4个、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2个、单一来源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总金额2673.634518万元,实现采购金额2628.7270万元,节约资金44.907518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68%,质疑投诉率为零,较好地完成年度集中采购任务。

二、财政检查情况

(一)检查情况

按照检查方案规定,结合采购中心代理的年度采购项目数量,我们检查了15个项目,其中随机抽查公开招标项目5个,其他采购方式项目(询价采购方式3个、竞争性谈判方式4个、竞争性磋商方式2个、单一来源采购方式1个)检查面达79%。并实地检查档案室,查看收取投标保障金账簿,下发采购人、供应商、评标专家问卷调查表。

(二)考核结果

政府采购中心能够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采购。采购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采购工作流程清晰,责任明确,秩序井然,有效办理各种质疑。从问卷调查结果可以看出采购中心业务水平、服务水平得到了很高的评价。考核组在采购中心自评得分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核评分为91.5分,考评成绩为优秀。

(三)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采购中心通过全体人员的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集中采购任务,但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等方面尚存一些不足,亟待解决。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力度不够。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个别项目在招标公告中未注明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

2、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存在偏差,在县农业农村局采购实验室检测设备项目编制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实验室设备、农畜产品检测试剂耗材、动物防疫物资、实验室设计或实验室改造”的相关内容,涉嫌对潜在供应商存在限制性条款。

3、部分政府采购档案不完整,个别档案存在无采购人授权委托书,光盘未入档案现象。

三、整改建议

1、认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大对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支持力度,加强与采购人的协商和沟通机制,把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在集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体现。

2、加强内部控制度管理,实行AB岗位制。每个采购项目应该有编制人、复核人、审定人层层把关,减少采购文件的政策性错误,提高编制采购文件水平。

3、加强项目档案管理。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必须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明确归档要求,统一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内容,确保政府采购档案的完整性。

 

宽城满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01128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关于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公示

附件:各地市公示专家网上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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