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L-007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机关及应急通信与车辆勤务大队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山市科劲办公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中山市港口镇沙港西路82号
被投诉人:奥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3号
当事人:黑龙江省森林消防总队(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9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其提供的证明材料可以证明其报价合理,代理机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有违公正。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鉴于本项目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指导性案例第19号已经对该情形予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违法的问题限期改正。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