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福利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公益金)的使用方式、加强公益金资助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的评审和管理、扶持慈善公益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专业性社会工作组织的发展、充分发挥公益金的引导作用,上海市民政局自2009年起采用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的方式资助项目,取得一定实效。
一、基本情况
2009年以来,上海各级民政部门对公益金的资助方式作了创新性探索,引进了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的市场化购买公共服务的运作机制,以促进上海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保障社会困难群体的利益,不断满足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实质就是通过自下而上、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经过几年的探索尝试,公益创投和公益招投标已初步形成了“政府引导,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广泛参与,通过市场化公开、公平、公正竞争,遴选发现社区居民需求项目和提供项目服务的社会组织,引入社会第三方进行项目审计和绩效评价”等为主要内容的上海民政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实践新模式。这种模式让更多的社区居民得到了实惠,促进了社区公益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扶持了一批社会组织尤其是“草根”民生服务组织的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批可以在不同社区之间复制的优秀公益服务项目,增强了福彩公益金的使用透明度和使用效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上海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被纳入了民政部与上海市的部市合作协议,2012年被写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专题提出了相关推进要求。“创新社区服务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工作”参加了2012上海社会建设十大创新项目评选活动,被评为优秀公益服务项目。2013年,由上海市法制办主办的“中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研讨会”,此项工作得到中美专家的高度肯定。2014年至2015年期间,上海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创投)作为本市民政部门购买公共服务的典型案例,向包括国家教委、财政部、民政部、市发改委等在内的多个政府部门调研组介绍本市民政部门购买公共服务的基本做法及相关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本市乃至全国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提供了数据支持和经验积累。
二、主要做法
自2009年起,市民政局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市级公益金,按市区(县)两级配套,通过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招投标和创投购买社会组织在扶老、助残、济困、救孤等公益领域的服务和创意,在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项目、方式和机制等方面做了有益探索。主要用于购买符合公益金资助范围的扶老(老年人健康干预、心理关怀、文化教育、结对关爱等)、助残(残疾人综合康复、精神文化、技能培训等)、济困(大重病患者服务、困难群体生活救助、困难群体就业促进等)、救孤(残障青少儿服务、困难家庭青少儿服务、外来务工子女服务等)、其他(主要是优抚对象关爱服务)公益服务项目,解决了社区居民许多急、难、愁问题,发展壮大了社工和志愿者队伍,促进了社会和谐。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得益;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创新项目运作机制;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不断扩大公益金的资助面。资助项目更加注重投入基层社区;更加注重吸引社会资金的共同参与;注重宣传和引导社会关心、参加与福利彩票有关的各项活动。(二)项目运作。
为保证公益招投标(创投)工作的程序合法、过程公平,监督有力,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绩效评价、信息公开”的总体思路,着力做好以下几点:一是需求导向。
在项目立项阶段,科学设定项目目标,细化服务需求(内容、数量、流程)、服务标准、服务质量等项目要素,做到项目需求清晰、标准明确、内容合理。二是项目定价。
项目定价应与项目需求相匹配,采用购买服务定价市场化原则,加快建立项目定价体系,完善项目定价评审机制,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合同管理。
合同应明确依据项目完成进度核拨经费,明确承接主体需保留证明工作按质按量完成的证据,作为合同履行情况审计的依据。市民政局将统一委托第三方机构,在项目结束后实施合同履行情况的审计,审计内容主要核查项目完成情况,统筹考虑项目完成的数量、质量等因素确定项目完成进度。四是绩效评价。
建立综合性绩效评价机制,重点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服务质量以及公开透明程度等进行综合、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以满足服务对象需求作为项目的出发点,将服务对象满意度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项目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重要参考依据。五是信息公开。
按信息公开要求,将项目预算、中标结果、执行进度、经费开支、审计结果、绩效评价结果在上海民政网站、公益招投标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实现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三)制度建设。
上海市民政局先后制发了多个相关管理文件,主要有《关于印发〈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的通知》、《关于实施上海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资助项目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公益服务招投标(创投)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并出台了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绩效评估导则》,力促政府购买服务的公正、透明、规范。(四)项目监管。
不断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督,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等部门的监督。引入了第三方项目审计、评价监管机制,对所有项目实施审计和绩效评价,对弄虚作假、冒领项目资金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承接主体,追回相应项目经费,同时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建立社会力量(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益服务项目信用档案库,实施动态调整,不断完善,强化信用信息的归集和运用。上海市民政局将抽选年度项目总数的20%—30%,不定期实施项目绩效检查。针对社会公众对项目运行过程中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举报行为,将一查到底,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购买合同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