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背景
为有效减少暑期中小学生到江河湖泊游泳溺水事故发生,丰富暑期中小学生体育生活,引导他们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掌握游泳技能,2009年武汉市开始尝试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本市中小学生提供暑期游泳免费服务活动。武汉市体育局代表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为中小学生暑期免费游泳服务,由其下属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武汉市体育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场办)牵头组织,各区体育部门具体实施购买。市场办具有监督指导区级体育部门开展游泳等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管理工作的职能,熟悉全市游泳设施的开放情况以及游泳项目安全监管要求。经过数年探索与实践,此项活动深受社会各界的广泛欢迎。2015年武汉市选择36家游泳场所,继续为中小学生提供20天免费暑期游泳服务,并列为政府为老百姓服务的“十件实事”项目,活动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和参与,2015年、2016年活动参与人数分别达到26.3万和26.5万人次。
中小学生暑期免费游泳活动的经费全部纳入武汉市体育局年度部门预算统一安排和管理,经费来源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经费开支项目包括开放场馆补助、场馆协管员费用、保险费、区专班工作费用、活动宣传费用等。2015年项目目标量由原有的开放15天延长到20天,因此开放场馆补助执行标准相应增加,总预算金额由285万增加到324万元。2016年预算继续安排324万元资金用于免费游泳服务。
二、项目实施
(一)承接主体的确定。体育部门根据全市公共游泳设施分区分布总量情况,对全市13个行政区和3个功能区下达游泳场馆免费开放年度目标。按照“合理布局,务求均衡;择优取用,保证品质;划定标准,确保安全”的原则,各区文体局择优选择辖区内硬件条件好,场馆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符合国家开放标准,原则上经营时间在3年以上的游泳馆(池)作为承接主体,开展免费服务。对辖区内公共游泳场地资源缺乏的江夏、汉南、蔡甸等区,免费活动场馆基本是定向产生。根据推荐名单,市场办对各区备选的游泳场所从设备、面积、水域、水质、照明、卫生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资质审核,最终确定覆盖全市13个行政区及3个功能区的36个开放的场馆。
(二)合同管理。为保证免费活动的服务质量,各区体育行政部门与辖区内免费开放场馆签订《中小学生暑期免费游泳服务的协议》。按照协议规定,活动期间,免费开放场馆是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必须按照国家关于游泳场馆开放标准保障硬件条件达标,管理措施落实,救护人员到位,并购买公共责任险。各区体育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免费活动的开展,维护和协调活动承办方和参与方权利,指定专门人员对活动现场全程监督。在免费活动开展前,双方正式签订协议,并报送市场办备案。该协议既是市级体育部门在活动期间对各区体育主管部门和免费开放场馆实施指导监管的依据,也是在活动结束后对各区支付相关款项的依据。
(三)评估评价。评估评价工作分为两个阶段实施。一是活动实施期间。由受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以现场暗访和收集问卷的形式,对免费活动场馆硬件环境和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二是活动结束后。由受委托会计事务所对项目实施绩效结果进行评估。
以2014年为例,在活动期间,委托高校团队开展第三方评估。针对暑假期间为城区中小学生提供定点免费游泳服务的36个场馆发放调查问卷627份,剔除无效问卷后获得有效问卷614份,有效回收率为97.9%;访谈36人,其中访谈家长29人、学生2人、游泳场馆监督员5人。根据评估结果,受访者对于免费游泳开放活动“很满意”和“满意”的比例达到96.2%,“不满意”和“很不满意”的比例也有2.6%。这说明市民对于免费游泳开放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但在工作执行过程中仍存在进一步完善的空间。2015年,委托中介机构对2014年市体育局为中小学生购买暑期游泳免费服务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结果认为,项目目标设定总体具有科学性、明确性、可衡量性,资金使用基本合规。
(四)体育行政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免费开放活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由市区两级体育行政部门共同实施。武汉市市场办的监督工作分为事前和事中两部分。一是事前检查,市场办对免费活动参与场馆进行实地调查,检查其安全、卫生管理等情况。二是事中监管。免费活动期间,市场办通过现场巡查和投诉处置两项手段,对开放工作实施监督。在免费开放20天期间,体育市场管理人员到全市36个免费活动游泳场馆开展安全巡查和现场监管,查找隐患,排除风险,保障夏季游泳场馆在开放期间无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市场办设立咨询投诉电话,为市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并接受投诉,及时处理市民的各类投诉意见。
(五)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每年7月初,市场办组织由各区文体局分管局长、市场科长及新闻媒体参加的夏季游泳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暨游泳场馆免费向中小学生开放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布置免费开放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将免费活动信息在本地主要媒体进行发布。市场办为各定点游泳场所统一印制了《活动公告》进行张贴,方便市民群众参与,扩大广大市民对免费游泳活动的知情权,把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通过武汉市体育局官网以及微博、微信等方式,将免费活动的时间、地点、参与方式、注意事项、监督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发布。
三、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为搞好这项体育惠民活动,在市体育局统筹安排下,市财政、教育、卫生、公安等部门积极响应和配合,市体育局市场办负责活动方案制定和具体实施,为搞好免费游泳活动提供了良好的组织保障。
(二)市区联合组织。充分发挥区级部门作用,做好开放前的安全监管,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科学合理布局。暑期免费活动是一项利民工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但是,由于我市人均游泳场馆数量相对不足,特别是优质游泳设施资源缺乏,场馆设施分布不均衡。因此,确定免费场馆名单是采取分区分配指标的方式,以确保各个城区中小学生能参与活动,以兼顾活动的公平。
(四)落实安全责任,事前购买保险。按照方案要求,各区文体局与免费开放场所签订《暑假期间集中为全市中小学生提供免费游泳服务的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各游泳场馆必须为入场游泳的中小学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保障免费服务对象的利益。
(五)流程清晰,分工明确。活动开展前,市体育局以会议形式,全面布置免费开放和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活动期间,免费场馆承担活动第一责任主体;各区负责每天现场监管及协调;市级体育部门通过市场巡查、第三方评估和投诉处置等方式全面监控项目执行过程。
(六)信息公开,共同管理。市体育局为各定点游泳场所统一印制《活动公告》进行张贴,方便市民群众参与,并邀请相关新闻媒体单位对免费游泳活动的方案、规则、定点场所、开放时间进行详细报道和宣传,扩大市民对免费游泳活动的知情权。同时,便于媒体和市民共同对活动进行监督。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免费活动组织管理的精细度不足。免费游泳场馆的开放补贴采取定额补贴方式,标准为:游泳池1000平方米以上面积的8万元,1000平方米以下面积的6万元。按场地接待人数控制标准测算,人均票价为4-10元。而且越是高标准场馆承办免费活动补贴的人均标准越低。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补贴标准是在6年前制订,其后一直没有根据市场变化进行适时调整。
(二)免费活动以及其他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建设没有同步跟进。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本行业公共服务的特点,在财政部门指导下,制定相关管理制度,规范采购内容、程序,做好过程控制,确保执行效果。
(三)对于提供免费服务的场馆取得收益的税收免费政策不明确。在免费活动开展过程中,各区对场馆取得的免费活动补助收入的税收扣缴政策不统一。参与免费开放场馆不能获得鼓励性的政策支持,不能调动营利性场馆参与公益性活动的积极性,不利于类似免费活动的推广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