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琼财采罚〔2019〕4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开发区兴洋路4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依法对海南省中医院洗涤消毒服务项目(编号:HNGP2018-000121R)的举报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海口众和天使洗涤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196.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海南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