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FGC20201753-2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人民医院“病人监护仪等设备一批(第2包第3次)”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协和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玉沙路富豪大厦C座南楼2305室
被投诉人:海南菲迪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天际大厦1103B
相关供应商:捷尔医疗(海南)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垦路西岭华庭C2栋1002室
采购人:三亚市人民医院
地 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55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捷尔医疗(海南)有限公司不满足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其以虚假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谋取中标,属于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其中标无效,应顺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 捷尔医疗(海南)有限公司不可能是第一中标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投诉人的第一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第二投诉事项成立,采购结果改变。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捷尔医疗(海南)有限公司中标无效,撤销合同,从合格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亚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