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XYSY-CG-19-030二、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3号中科院北附楼503
被投诉人1:咸益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与国兴大道交汇处国瑞城S3写字楼南栋1901号房
被投诉人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田尾村
相关供应商1:海南麦芽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7号金融仕家
相关供应商2:海南天创物业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华银大厦1366房
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田尾村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于2019年12月3日开标,当天下午评审结束,我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自评审结束之日起已过30日,两被投诉人仍未按相关规定发布中标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请求及时公布此项目中标结果,履行法定程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机关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亚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