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HNSJH2020-0009二、项目名称:
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亚市育才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西志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温圳镇前进路114号1号楼105、106室
被投诉人1:海南顺嘉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东路融创精彩天地
被投诉人2: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三亚市解放路546号
采购人: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 址:三亚市解放路54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1.对此项目实施专业性的划包;2.根据法定程序组织咨询专家再一次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公平性进行论证,重新组织一次招标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因投诉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江西志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及《三亚市人民政府市级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之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