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财政厅
关于对海南省政府采购
评审专家
信息
进行
重新
申报
确认
的
通知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琼财采规〔20〕13号,详见附件1)要求,现组织对在库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评审专业等相关信息进行重新申报确认。具体要求如下:
一、需重新申报确认的评审专家范围。本次重新申报确认的评审专家仅限于已经通过省级财政部门申报入库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含通过其他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入库的专家)。
二、重新申报确认内容。各评审专家按照琼财采规〔2020〕13号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和评审专业数量要求,对原申报的评审专业进行修改和确认(二级专业不超过3个,对应的三级专业不超过6个;二级专业为其他货物类的,不能再申报其他二级专业,且对应的三级专业不超过3个),并对个人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重新申报确认期间不影响专家的抽取。
三、重新申报确认时间和方式。各评审专家应在2021年1月30日-2021年2月28日期间登陆海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ainan.gov.cn)的注册备案栏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登陆账号为专家抽取系统预留的本人手机号码,登陆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加@hn。评审专家对重新申报确认事项或系统操作有疑问的,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电话:68546705、68550219。
四、重新申报确认审核和结果公布。省财政厅组织对评审专家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对于填报不规范、不完整的,退回修改并以短信告知,评审专家在5日内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审核结束后(预计3月底),通过短信告知审核结果的查询时间和查询渠道,并将审核结果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附件:1.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操作说明
海南省财政厅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