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7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支持政策、提升便利化水平、拓展国际合作空间、加强人才培养和激励五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政策措施,推动中医药服务走向世界。
《通知》明确,鼓励公立机构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康养服务。
支持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承担建设国家级和境外中医药服务贸易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国外中医药服务贸易管理政策、市场需求等信息收集、分析和共享,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介与推广,为境外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和文化普及性培训。
商务部表示,已经会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认定了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等17家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经过近两年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已成为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推动中医药走出去的重要力量。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有序扩大基地范围,抓好政策落实,支持基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