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NFGCG-2021-002
二、项目名称:2021年防爆安检设备租赁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内蒙古贤达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0号中环大厦1-B602
被投诉人1:海南省公安厅特勤局(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60号
被投诉人2:海南帆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白龙街道滨江路88号枫丹白露B区1栋302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违法。投诉事项2为:招标文件关于保障方案、培训方案和应急方案的评分办法未量化,主观分过高。投诉事项3为:本项目因采购计划调整在开标前一天终止采购活动,给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以及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投诉事项1、2不成立,投诉事项3成立。
责令采购人就违法终止采购活动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政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