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近日联合印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指引(2021年)》(以下简称《指引》),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引导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
《指引》明确,创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一是鼓励信贷、保险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配合财政支持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实施,加大投贷联动、投贷保贴一体化等投融资模式探索力度。
二是积极探索农业农村领域有稳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实施路径和机制,让社会资本投资可预期、有回报、能持续,依法合规、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
三是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相关文件要求,对本地区农业投资项目进行系统性梳理,筛选并培育适于采取PPP模式的乡村振兴项目,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四是鼓励社会资本探索通过资产证券化、股权转让等方式,盘活项目存量资产,丰富资本进入退出渠道。
《指引》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现代种养业、现代种业、乡村富民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新型服务业、生态循环农业、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农村人才培养、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农业建设、农村创业创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对外合作等重点领域。根据各地农业农村实际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投融资模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租赁等途径,采取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健全联农带农有效激励机制,稳妥有序投入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