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财政局
财政检查处罚决定书
麻财采处[2017]004号
麻城市仁益财务咨询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7年11月23日收到麻城市三服企业咨询有限公司在麻城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项目中对你公司的投诉书后,依法对你公司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审查,并对投诉内容进行了核实。经调查:你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记录存在造假行为,证据确凿,事实清楚。
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对你公司处以罚款2250元,从即日起壹年内禁止你公司在麻城市参与政府采购。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2月4日
抄送: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