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信息公告
2017年10月,郧西县政府采购办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鄂财采发〔2017〕5号)文件规定对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16年所代理的以下5个项目进行了检查:1、郧西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维护与更新项目,采购金额15万元/每年;2、郧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规划编制费项目,采购金额48万元;3、郧西县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代建项目,采购金额148.35万元;4、郧西县农机局秸秆揉丝机采购项目,采购金额182万元;5、郧西县广电局第二批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光纤接入)项目,采购金额81.2万元。
检查发现的问题:1、郧西县国土局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维护与更新项目无采购合同备案、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合同公告;2、郧西县环保局农村环境整治整县推进项目规划编制费项目采购人代表参加谈判小组,未向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代理机构未参与采购合同签订,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合同公告;3、郧西县国土局土地整理项目代建项目招标文件中没有设置合同条款,代理机构未参与采购合同签订,且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合同公告;4、郧西县农机局秸秆揉丝机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未参与采购合同签订,且未在指定媒体发布合同公告;5、郧西县广电局第二批农村智能广播网建设(光纤接入)项目代理机构备案资料中中标公示无网上打印件,无采购合同备案,无履约验收备案手续。上述5个项目违反《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50条和财库〔2012〕69号第三部分规定。
针对上述问题,检查组与湖北东泰欣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并要求其在今后必须严格依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依法依规从事政府采购代理工作,同时要求该公司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留存,并及时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示。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