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县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直各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文件要求,对应重点清理和纠正问题,逐条对照清理和纠正,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压实工作责任,统计、报送、公开清理结果。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要负责本单位统计、报送、公开清理结果。
二、县直各单位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登陆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完成清理填报工作,并将清理结果报县财政局财政审批科307室。
2019年9月5日
附件:1、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 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 286号)
2、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3、县直各单位登陆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