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精神,现将我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各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要求,对照需要重点清理和纠正的问题,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按时完成清理填报工作。
二、时间要求。各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填报清理情况,并将清理结果报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附件: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2.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天门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