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直各单位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要严格按湖北省财政厅文件要求,按时完成好本单位的清理工作,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中填报公开清理情况。市直各单位在湖北政府采购网上的登陆账号与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账号一致。
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文件要求,认真进行清理,确保清理工作的落实。
三、时间要求。市直各单位和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务必于2019年9月30日前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后台管理系统完成清理填报工作。
附件:1.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2.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