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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财政局关于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的通知

本地 2019-09-26 00:00:00

县财政局关于报送清理政府采购领域

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已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286号)要求,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请将清理结果形成书面清理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于2019929日前报送县财政局采购办。主要内容应包括:全面梳理和总结本单位组织开展清理工作、发现的问题、清理和纠正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并对优化我县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湖北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专栏在线填报清理情况。

一、在线填报具体操作流程:

(一)县直各主管部门集中网上填报。县直主管部门汇总本级以及所属预算单位清理情况后,由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网上填报。路径如下:

1.请于9月30日前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外网http://www.ccgp-hubei.gov.cn),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本部门后台管理系统经办岗;

2.点击左侧“填报专栏”,弹出“在线填报”,填报“湖北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于10个“是否……”问题,若勾选“存在”,请填写具体问题、清理和纠正结果。上传附件时请同时上传doc 文件和pdf文件,pdf文件需盖章;

3.前往各单位后台管理系统审核岗进行审核。点击上方“审核”为通过,点击“退回”可退回经办岗进行修改,最终审核岗通过后即完成上报。(在现有帐号后面加上-001即为审核帐号,例如当前帐号为bkxxxxx,那么审核岗的帐号为bkxxxxx-001,输入密码即可。)


附件:1、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 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9〕 286号)

2、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3、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联系人: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杨红 龚万宏

联系方式:0717-3821921  邮箱:3224641894@qq.com

远安县财政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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