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直集中采购代理机构
开展年度监督考核的通知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拟对你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考核事项
(一)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抽取考核,拟抽取公开招标项目(8个)、竞争性谈判项目(6个)、竞争性磋商项目(6个),总共抽取考核项目不少于20个;
(二)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四)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五)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六)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七)检查上年度监督考核问题事项整改落实情况。
二、监督考核专班
监督考核专班由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人员组成。组长:鄢君霞,副组长杜云峰,成员孙德林、牛祖华、陈小雨,孙德林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和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联络协调工作。
三、监督考核时间
(一)自查阶段:4月11日-5月5日
(二)现场考核阶段:5月6月-5月22日
(三)总结反馈阶段:5月23日-6月15日
四、监督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考核采取自查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依照监督考核事项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监督考核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配合现场考核。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考核工作。对拒绝配合考核、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考核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监督考核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在实施检查期间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考核质效。
附件:1、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2、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3、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集采机构业绩量化考核表
荆门市财政局
2020年4月10日
(联系人:陈小雨 联系方式:0724-6663037)
附件1:
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备案号 | 备案时间 | 采购公告 时间 | 采购方式 | 从接受委托到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时间 | 经办人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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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2:
询问、质疑受理和答复项目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年 月 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备案号 | 询问、质疑受理时间 | 询问、质疑答复时间 | 是否投诉 | 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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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3.
荆门市市级政府采购集采机构业绩量化考核表
被监督考核单位: 监督考核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督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考核细则 | 自评得分 | 考核得分 | 备注(扣分项注明出处) | |
基础工作考 核 25分 | 机构与岗位设置 | 6 | 1.按有关规定设置内部机构(2分)。未设置不得分。 2.各科室职责明确(2分)。没有职责不得分。 3.建立了岗位责任制(2分)。没有建立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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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控制度 | 6 | 1.建立了内控制度(3分)。没有建立不得分。 2.责任到岗、责任到人(3分)。责任未到岗的扣1.5分,责任未到人的扣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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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培训 | 6 | 1.业务培训(3分)。年内内部业务培训次数达到6次以上得3分,每缺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培训情况(3分)。查看培训方案、培训记录,职工中无理由未参与每少一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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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 | 5 | 1.建立采购文件档案管理制度(2分),没有建不得分。 2.归档资料(包括录音录像资料)是否完整(3分).发现一个项目不完整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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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 | 2 | 1.建立了供应商库(1分)。没有建不得分。 2.建立了供应商诚信档案(1分)。没有建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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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考核 45分
| 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 2 | 1.签订委托代理协议(1分)。发现一次没有签订协议扣0.1分,扣完为止。 2.委托协议内容要素是否齐全(1分)。发现委托协议内容要素少一项扣0.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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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 2 | 采购方式是否合法合规(2分)。是否按规定的采购方式执行,发现一次本项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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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采购信息 | 8 | 1.采购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2分)。发现未按规定执行的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2.采购信息要素齐全、规范(2分)。发现采购信息要素不齐全、不规范的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3.采购信息公告(公示)时间要求符合法定时间(2分)。发现一次不得分。 4.采购公告中不得有歧视性、差别性或指向性(2分)。发现一次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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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采购文件 | 16 | 1.采购文件要素齐全、采购需求合理、评审方法严谨规范(6分)(依据财库〔2019〕38号文规定)。发现一项不符合扣0.2分,扣完为止。 2.采购文件未出现问题(4分)。因采购文件出现问题导致采购活动失败或者出现投诉导致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一次扣0.2分,扣完为止。 3.在采购文件中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3分)。发现一次没有落实的扣1分,扣完为止。 4.采购文件是否按要求由采购人确认(3分)。采购人的负责人未签字确认的发现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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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采购活动 | 12 | 1.采购活动组织是否按采购方式的法定程序进行(4分)。程序不规范发现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2.评审专家使用是否规范(4分)。评审专家使用、评价不规范发现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3.评审资料是否规范(4分)。评审的资料不规范的发现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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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活动记录 | 5 | 1.每项采购活动是否有专人负责进行记录(2分)。发现无记录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采购活动记录是否依法进行(3分)。发现记录要素不全的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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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绩效考核 20分
| 工作效率 | 6 | 1.签订委托协议后是否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间内启动采购项目(2分)。发现拖延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是否按规定及时送采购人确认(2分)。没有按规定及时送达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采购结果是否按规定及时送采购人确定、及时公告(2分)。没有按规定及时送达的发现一次扣0.2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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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效果 | 3 | 本年度政府采购节约率在8%(含)以上得(3分),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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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 | 4 | 1.采购人满意度评价(1.5分)。在征求采购人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意见反馈中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1.5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满意度评价(1.5分)。在征求供应商对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意见反馈中满意率达90%(含)以上的得1.5分,每低10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3.服务质量满意度评价(1分)。书面投诉服务质量差且经查实的发现一次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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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回复和质疑答复 | 7 | 1.询问、质疑回复或答复(4分)。对供应商的询问、质疑未按规定回复或答复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质疑答复情况(3分)。质疑供应商对答复是否满意,不满意而引起投诉,经查实属集采机构责任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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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统计考核 10分 |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 | 5 |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5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是否完整、准确,发现统计资料不完整、不准确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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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资料报送 | 5 | 政府采购信息资料报送(5分)。是否按要求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政府采购信息报表及半年工作总结、全年工作总结,发现一次未报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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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