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祥市财政局
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年度监督检查的
通 知
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拟对你中心2019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拟抽取公开招标项目(3个)、竞争性谈判项目(3个)、竞争性磋商项目(1个)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价格、节约资金效果、服务质量情况;
(四)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五)政府采购人员业务培训情况;
三、检查专班
监督考核专班由政府采购股人员组成。组长:贾志军,副组长祝庆春,成员周云萍、朱锦虹,祝庆春具体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和与政府采购中心联络协调工作。
三、检查时间
整个检查时间为:5月10日-6月10日
(一)自 查 阶 段:5月10日-5月18日
(二)现场检查阶段:5月19月-5月29日
(三)总结反馈阶段:5月30日-6月10日
四、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监督检查采取自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政府采购中心应依照监督检查事项内容,认真全面组织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
(三)政府采购中心应认真做好监督检查所需文件档案、数据报表及有关材料的整理工作,配合现场检查。
(四)政府采购中心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对拒绝配合检查、提供虚假材料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廉洁自律,在实施检查期间严格执行检查规程和规定,服从工作安排,加强协作配合,保证监督检查质效。
二0二0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