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
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财政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 号)
建始县财政局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