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广水市市政府采购中心
考核结果公告
一、考核单位名称:广水市财政局
二、被考核单位名称:广水市市政府采购中心
三、考核内容:
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方法
按照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对考核事项逐项进行。
五、工作成效及存在问题
(一)、关于对市集中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工作监督考核结果情况的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对集中采购机构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监督考核的通知》要求,广水市财政局组织考核专班对广水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市采购中心)2020年度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考核,现将监督考核结果情况公告如下:
监督考核的主要内容及形式依照《政府采购法》第六十六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三章规定,分别按照自查、书面审查和现场检查三个阶段对考核事项逐项进行。
(二)、2020年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自查材料进行了审查。检查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岗位职责分设和相互制衡机制情况,随机抽查了部分项目档案。
2020年,市采购中心全年累计实施采购项目42批次,项目执行预算3529.14万元,实际采购金额3191.47万元,节约资金337.67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市政府采购中心业务工作开展情况和随机抽查项目档案进行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不足:
1、采购信息内容不详细,不全面;
2、采购项目完成后,业务档案整理不及时;
(四)、考核建议
1、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策及规范要求。
2、及时、规范化对业务档案进行管理。
广水市财政局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