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鄂财函〔2021〕20号)(以下简称通知),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预算单位要深化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谁建立 谁清理 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覆盖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统筹推进工作
各预算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与前期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严格按照财政部、财政厅通知要求,切实清理妨碍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清理,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清理结果报送
各预算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将本单位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将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刘琳0718-3234458
邮箱:1738504700@qq.com
附件:
1.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2.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3.湖北省“三库”清理统计表
建始县财政局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