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财发〔2021〕33号
夷陵区财政局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
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试验区财政分局、龙泉镇财政经管局,区直各预算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财政厅对清理工作的要求,现就我区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要深化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谁建立 谁清理 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覆盖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统筹推进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和采购人要把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与前期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结合起来。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级及所属单位开展清理工作。
三、清理结果报送及要求
(一)自查阶段:各主管部门组织本级及所属单位进行自查,未设立“三库”的单位实行零报告,设有“三库”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2,并就建立原因、建立时间、使用对象及使用情况等形成清理报告。各主管部门于2月26日前汇总清理情况,将附件2和清理报告加盖公章后扫描传至区财政局归口股室。
(二)抽查阶段:区财政局采购股于3月1日-5日根据各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漏报瞒报、清理不到位等情况督促整改。
四、形成长效机制
清理工作结束后,区财政局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管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采购禁止设立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要求,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对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情况进行监督,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区财政局采购股马妤婕,电话:7830827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
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
知(鄂财函〔2021〕20号)
2.湖北省“三库”清理统计表
宜昌市夷陵区财政局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