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预算单位、区政府采购中心:
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
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1〕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以下简称“三库”)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采购人要深化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按照“谁建立、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覆盖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各采购人对本单位已建立的“三库”要认真开展清理工作。
二、扎实推进工作
各采购人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切实清理妨碍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清理,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形成长效机制
清理工作结束后,各采购人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禁止设立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的要求,如有违规设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清理结果报送
各采购人于2021年3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三库”自查和清理总结情况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7-6513258
附件:1.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宜市财采发〔2021〕1号)
2. 猇亭区“三库”清理统计表
宜昌市猇亭区财政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