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财〔2020〕56号
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屈家岭管理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区工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函〔2020〕38号)有关要求,我局特制定了《屈家岭管理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财政局
2020年11月26日
附件1
屈家岭管理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
为便于供应商提前了解采购信息,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财函〔2020〕38号)以及《荆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我区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遵循“积极稳妥、持续推进”的原则,自2020年12月15日起,区级各预算单位按规定全面实施采购意向公开。具备条件的预算单位可根据工作实际,提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二、公开主体
政府采购意向由预算单位负责公开。各主管单位负责监督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三、公开范围
采购意向按采购项目公开。除以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方式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均应当公开采购意向。因预算单位不可预见的原因急需开展的(如疫情防控、救灾等)或涉密采购项目,可不公开采购意向。
四、公开内容
采购意向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其中,采购需求概况公开要做到详细完整,主要内容应当包括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采购意向公开信息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工作。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各单位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预算单位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五、公开时间
预算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在部门预算批复到各单位后,可直接进行采购意向公开;年中的追加项目,在批复资金来源的同时由各预算单位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并以此作为申请追加采购预算的依据。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
六、公开渠道
各预算单位通过登录“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在“采购意向公开-采购意向发布”专栏公开政府采购意向。同时也可在区政府网站、单位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同步公开政府采购意向。
七、监督检查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作为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纳入政府采购年度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将不定期对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
八、相关要求
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采购意向公开的主体责任,完善内控管理,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各主管部门要做好统筹协调,强化对本部门、本系统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做到不遗漏、不延误。
附件2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文本
(单位名称) 年 (至) 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单位名称) 年 (至)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采购需求 概况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 填写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 政采购标的数量,以及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到月 |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等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 |
..... | |||||
.....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XX(单位名称)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