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按照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相关通知和《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工作要求,在全区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预算单位按照“谁建立 谁清理 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清理范围包括: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
二、请各级预算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做好“三库”的专项清理工作,认真填写“点军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自查表(见附件)”,于2月26日前将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区财政局104办公室;请各主管部门汇总所属二级单位清理情况后统一报送。
特此通知!
联系人:点军区采购办董涵雨,联系电话:0717-6673831。
附件:1.点军区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自查表
2.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鄂财函〔2021〕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