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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农架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建设项目需求公告

林区财政局 2015-08-07 00:00:00

 

 神财绩函[2015]29

神农架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建设

项目需求公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141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规〔20143号),采取公开征集的方式建立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

项目名称:湖北省神农架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建设项目

一、 第三方机构资格及要求

1、第三方机构需在湖北省境内,入选后需在林区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第三方机构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合伙企业,且必须具备省级财政部门核发的注册会计师事务资格证书、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二、服务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需求:神农架林区本级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建设(指定20家机构)。

2、服务内容:神农架林区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单位)委托的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以下工作:

2.1 绩效目标设定。

2.2 绩效目标论证评审。

2.3 绩效运行监控实施。

2.4 绩效评价。

2.5 其他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的工作。

3. 服务期限和地点

3.1 入选神农架林区预算绩效管理第三方机构库之日起3年。

3.2 服务地点:项目需求人指定地点。

4. 基本要求

4.1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平、公正地开展受托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4.2 承接委托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已接受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任务再委托给第三方。

4.3 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绩效目标设定报告或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依委托任务确定)。

4.4 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定详细的绩效目标设定方案或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方案、绩效监控方案和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依委托任务确定),确保工作质量。

4.5 未经委托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披露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也不得对外提供绩效目标设定报告、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有关情况。

4.6 承接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或提供的服务质量低劣,终止供应商资格,同时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7 为保证神农架林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对入选中介机构做如下要求:

4.7.1 能够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7.2 保证提交的绩效目标设定报告或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4.7.3 具有良好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4.7.4 应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影响报告对象价格或价值等因素进行客观的介绍、分析和评论,做出的结论应有充分的依据。

4.7.5 在工作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业务,认真执行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出具的绩效目标设定报告或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7.6 入选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对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以及绩效目标设定报告或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严守秘密。

4.7.7 入选中介机构派驻现场的人员必须为合同中承诺的人员,否则视为违约。

4.7.8 入选中介机构必须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人员的配备、工作程序、资料收集、信息反馈、沟通协调、完成时限,并经委托人同意后才能实施。

4.7.9 入选中介机构按约定时间提交绩效目标设定报告、绩效目标论证评审意见书、绩效运行监控报告、绩效评价报告(依委托任务确定)。

4.7.10 能够完成财政部门委托的其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业务服务事项。

5. 服务费用:预算绩效管理委托服务费用参照《湖北省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有关付费办法执行。并报出意向性收费。

计费依据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费 

  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或评价对象的资金规模

100万元(含)以下

100-500万元(含)

500-1000万元(含)

1000-5000万元(含)

5000-10000万元(含)

10000万元以上

三、评选办法及评选标准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

在资格性检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名无效:

1、第三方机构不在湖北省内的,未在湖北省内设立分支机构,且未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第三方机构不是法人企业或合伙企业,且不具备省级部门核发的资格证书。

4、第三方机构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

5、报名资料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原件。

6、服务期及服务地点不满足征集要求。

(二)商务服务及技术资料

1、营业执照,如有企业名称变更,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2013年度-2014年度业务收入。

3、以省注协或省资产评估协会评定的2014年度机构年检信息。

42010年以来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得、财务管理制度得、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6、机构注册人数(外省评估机构在湖北的分支机构以分支机构实际注册人数计算)。

7、承担绩效评价或绩效目标论证、绩效目标论证评审、绩效运行监控评审:省级以上财政(或预算部门)委托项目,市级财政(或预算部门)委托项目,县财政局(预算单位)委托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8、承担绩效评价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数量不限)

9、绩效评价报告质量。需提供1份已完成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提供《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同时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10、专业培训。以机构所属人员参加2012年以来财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内容培训情况。(参加省级以上资产评估行业协会组织的相关培训的,需提供行业协会出具的证明;参加其他培训的,需提供证书或提供参加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内容培训班的报名表及培训课程等其他证明材料)

四、征集报送办法及时间要求。

1、地址:神农架林区财政局预算绩效评价科(6028室)。

2、电话:3332828,联系人:习羽

3、截止时间: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2015820日,今后如有符合资格条件的机构,按本公告要求入库,参与下一批次购买服务。

相关资料可通过邮寄方式。

                         

 2015-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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