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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评审咨询专家的公告

十堰市 2016-11-03 00:00:00

十堰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评审咨询专家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55号)文件精神,为了提高我市PPP项目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水平,助推PPP项目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十堰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PPP项目评审咨询专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目的

建立PPP专家库是为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单位等提供PPP领域专家资源信息,便于相关部门借助专家力量,开展PPP政策研究、业务咨询、项目筛选评估、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论证、项目采购谈判等工作,积极推广PPP模式,推进PPP项目顺利实施。

二、征集范围

1、项目运作专家:参加过政府性投资项目运作的财政、金融、经济、会计和法律等方面专家。

2、运营类专家:熟悉土地开发、商业运营、工程建设管理、资产评估等方面专家。

3、工程技术专家:熟悉地下综合管廊、公路、机场、城市轨道交通、医疗、旅游、教育、健康、养老、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领域建设专家。

4、行政类专家:熟悉国家政策规范、项目审批、项目监管等领域行政工作人员。

三、征集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项目评审咨询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出具评审咨询意见。

2、掌握国家、省、市PPP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掌握PPP相关行业领域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理论知识,能胜任PPP项目评审和咨询工作。

3、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从事相关专业领域满5年,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或同等专业技术水平。

4、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在60岁以下。

6、原则上专家日常主要工作地应为十堰市,市外专家需能保证在十堰市进行评审咨询等工作需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征集方式和要求

1、专家报名可采用单位推荐和自我推荐的方式,采用单位推荐方式,单位需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采用自我推荐方式,需要有两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推荐。十堰市财政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遴选,并以一定形式公布。

2、申请专家需填写专家申请表(见附件)并附有身份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十堰市财政局(北京北路89号)金融科(518房间)。

3、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专家入库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和信息填报。

联系人:李国强

联系方式:8102695

邮   箱:80880913@qq.com

 

附件:十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基本情况表


 

十堰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专家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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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取得时间

 

所学专业

 

现从事专业

 

主要评审

专业

 

其他评审

专业

 

专家类别

法律类财务类 □   金融类 □   工程技术类 □   行政类

报名方式

单位推荐 □                 自我推荐

联系电话

手机:                    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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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工作

经历

 

负责或参与评审过重大项目

 

工作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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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参与的投资评审项目:

单位或专家推荐意见:

上述所填列的内容客观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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