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省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对于指导全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具有重要意义。2月份以来,综合处本着积极稳妥、从严控制的原则,编制并公开《湖北省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一是充分准备。2月上旬开始,对《2017年政府购买服务文件汇编(三)》印发后中央和省新出台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文件进行梳理,共整理出相关文件130个,其中: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28个,财政部文件18个,部委文件33个,省委、省政府文件47个,财政厅文件4个。
二是征求建议。3月上旬,和省编办联合发文(《省财政厅 省编办关于报送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意见的通知》(鄂财函〔2018〕73号),征求各省直单位建议。共收到30个单位的回复,其中,9个单位提出了65条建议。
三是反复筛选。按照“积极稳妥,从严控制”的原则,依据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参考省直单位建议,经过甄别筛选、分类归并,第一轮筛选形成2018年三级目录205个,比2017年的181个增加24个,其中归并2017年的2个,新增26个(以中央文件为依据的15个,其中,省直部门提出并以中央文件为依据的5个;以省级文件为依据的11个)。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第二轮筛选,向厅内相关处室征求意见,删减6个三级目录,最终确定全省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三级目录为199个。
四是公开发布。5月中下旬,与省编办联合,向全省市、州、县财政局和编办下发《关于公布湖北省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鄂财综发〔2018〕5号),同时,在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财政综合”栏目公开此文件,对社会公开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