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深入落实《湖北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要求,依法加强和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的执业行为,推动采购代理机构为采购人提供专业化服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县财政局决定对政府采
购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0年代理江陵县政府采购业务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检查单位。
二、检查内容及时间
(一)检查内容: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发布、合同管理、质疑答复等方面内容。
(二)检查时间:从2021年4月15日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自行检查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各代理机构根据检查内容要求,提交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代理项目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整理采购项目相关资料及执业情况形成自行检查报告,于4月30日前报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209室。
现场检查阶段(5月6日至6月30日):检查组到被检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对照《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指标体系》检查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并签字盖章确认工作底稿。
处理处罚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县财政局对检查中发现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三、工作要求
本次检查是落实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按照“纵向联动、统一标准、依法处理”的原则,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县财政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2020年度代理项目情况汇总表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