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李玮
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强调要“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提出“同国家现代化发展相协调,搞好战略层面筹划,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强化政策制度协调,完善组织管理、工作运行、政策制度、人才队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促进军事建设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布局有机结合,更好服务国家安全发展战略需要。加快建设现代军事物流体系和资产管理体系。加强应急应战协同”等。在18周年双庆典暨16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监管/军队论坛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副处长李玮在演讲中分享了其对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军政物资采购机制、深化资源要素共享的思考。
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
李玮在演讲中说,2020年来,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我国各级政采监管部门快速反应,建立应急采购“绿色通道”,保障了抗疫物资高效采购和及时供应,确保了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也彰显了党和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集中力量办大事、军政军民团结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之治所具有的独特优势和强大威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对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
“构建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也是我国目前正在开展的新一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目标要求。”在李玮看来,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有关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等重要论述和“十四五”规划纲要为指引,着力补疫情短板,强采购机制弱项,以建立健全我国政府应急采购管理体系和制度为契机,“十四五”时期,应努力推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军政物资采购机制,深化资源要素共享,切实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的同步提升。
促进军地两大体系资源配置共建共享
李玮介绍,《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本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八十六条的规定,由于军队采购在保密性、时效性、专用性等方面的特殊要求,军事采购法规依据由中央军委另行制定。军队采购与政府采购的运行机制、法规制度体系、采购程序、采购管理、应急采购等等方面,采购政策制度不协同、不统一。而目前,我国公共采购领域也仍存在政出多门、分头监管、管办不分、同体监督等诸多问题,备受社会广泛关注,各界人士提出了要增进政府采购与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协同、推动《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两法合一”、明确总承包招标和PPP招标要求等。
李玮认为,“十四五”时期,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军政物资采购机制,应当坚持“五位一体”“四个全面”布局和军地一盘棋思想,将军队采购、政府采购以及其他公共采购领域的政策制度协同工作齐推并进,优化军地力量与物资储备配置,减少资源配置重复投入。
“同时,注重军队采购和公共采购的政策制度与国家改革发展相关政策的协调衔接,使采购政策更好服务于国家经济发展政策的落实落地,构建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以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李玮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