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8日,“18周岁双庆典暨16届全国政府采购集采年会”在北京隆重召开。为了让与会嘉宾交流更深入、更有针对性,此次峰会推出三个平行论坛。在采购人(高校)论坛上,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一处处长贾川围绕论坛主题发表了精彩演讲。
教育部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一处处长贾川
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影响采购结果
为什么要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活动不同于一般性的买卖活动,政府采购活动参与方较多复杂,涉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用户、投标人、中标商等等。”贾川表示,明确和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将影响采购结果。以往由于各阶段、各工作职责划分不清,造成采购人主体职责缺失。如在政府采购最关键的评审环节中,采购决策时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都是按程序履职,无人对最后的采购结果负责,导致采购结果出现很多问题,造成低质采购、低价采购以及售后服务缺失等等。为了解决这一重要突出的问题,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以及《政府采购法》修订过程中,都重点提出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五项主体责任必须遵循
多年来,一直在强调采购人主体责任,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有哪些?贾川概括了五大项采购人必须落实好的主体责任。一是遵守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责任。包括执行国家各项采购政策,如近期政府采购助力脱贫攻坚,支持疫情防控等等;二是规范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责任;如协助做好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及报审、组织评审、确定专家、协助合同签订、项目验收、采购档案、信息统计以及解决质疑投诉等等;三是提升政府采购从业人员专业素养的责任,做好采购队伍建设,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四是建设政府采购内控制度的责任,规避采购风险;五是促进采购活动形成良好风气的责任,做到廉洁从业。
三个层面落实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明晰后,采购人又将如何落实和强化呢?贾川表示,首先要确立目标,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理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权责关系,建立采购人对采购需求、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
在国家政策层面,一是明确采购人是采购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求采购人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在行使采购权、负责权的基础上履行好采购责任,做到程序合规,采购结果良好;二是赋予采购人选择采购方式、确定评审专家的权利。除单一来源采购外,采购人可以按照项目特点自主选择适合的采购方式及评审专家;三是加强采购人专业能力的提高。有条件的单位应明确专职机构及人员,加强采购队伍专业化建设;四是建立以落实预算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要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原则,细化采购流程执行要求和标准,强化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依法依规履行主体责任。
在管理部门层面,各级财政部门要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一是掌握改革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提高改革能力和业务水平,保障改革顺利推进;二是细化分解改革任务;三是要加强对所属预算单位的指导;四是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采购人政策、业务培训。
在采购人自身层面,要抓好执行。要抓好本单位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做好队伍建设。更要规范操作,不断增加本领,熟练操作,提高采购效率。以及处理好质疑投诉。减少或避免出现。
“采购人应深刻认识到落实好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贾川表示,在国家不断出台利好采购人的政策后,在各级预算以及采购管理部门专业化指导下,在充分了解到主体责任的内容后,只要采购人规范操作,不断总结经验,就一定能履行好采购人主体责任,就一定能取得让大家满意的采购结果,就一定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