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日前印发了《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范本>的通知》(冀财采〔2021〕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为指导全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行为,河北省财政厅向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财政局,雄安新区改发局印发《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范本》(2021版)。
据统计,《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范本》(2021版)共包括15份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范本,分别为: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收件登记表、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审查程序及意见表、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类)、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不予受理通知书(不合符94号令第十八条或十九条类)、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补正通知书、河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答复通知书、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调查取证函、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延期通知书、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专家论证记录、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终止处理通知书、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案卷目录、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送达回证、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图。
以下为《河北省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文书格式范本》(2021版)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