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强调,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问题,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的大事,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既是关系到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的惠民政策,又是关系北方雾霾治理,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
2017年5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重要讲话精神,财政部等四部委决定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并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17]238号)。随后于2018年7月,四部委再次联合下发文件《关于扩大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市试点的通知》,扩大了张家口市和汾渭平原的11个城市作为试点区域。
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制定并印发《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发改能源〔2017〕2100号,以下简称《规划》),就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从规划基础、总体要求、推进策略和保障措施等方面系统规划,出台政策,推动试点。
四年来,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推进工作成效明显。北方的天更蓝了,能耗和排放更低了,北方的清洁能源利用率更高了。据国家能源局表示,截止2019年中期,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率达到50.7%,超过目标规划预期的50%,替代的散烧煤约1亿吨,规划的预期是7400万吨。按照《规划》预计,2021年,试点城市城区全部实现清洁取暖,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60%以上。
清洁取暖是循序渐进的长期工作,难以一蹴而就。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是利国利民的时代工程,需要政策引导。北方近四年的成功试点,充分做到了《规划》要求的“资源用得好、财政补得起、设施跟得上、居民可承受”,为推动更多区域开展清洁能源利用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为引导更多社会资源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我建议扩大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区域。具体建议如下。
1.修订完善《规划》方案和实施办法。今年是《规划》方案实施的最后一年,建议相关部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的成效,修订完善颁布新的《规划》方案,从政策层面加大清洁取暖工程的支持力度。
2.扩大试点区域和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扩大北方清洁取暖的试点区域,逐步向中部地区开放试点。在财政支持上,由中央财政支持转向中央、地方多级财政共同支持。
3.鼓励企业开展清洁能源的技术研发和利用。建立长效机制,鼓励企业加大清洁取暖技术的研发和利用,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到清洁能源的技术研发和利用中来,不断突破现有能源的利用结构和效率。推动从单一的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向清洁取暖与清洁热水工程相结合,从冬季的清洁取暖向四季的能源利用升级,不断提升我国能源使用效率,保证国家能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