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顺政府采购主体与各方权责。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情况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落实权责对等要求,确保采购结果实现相关的绩效和政策目标。推动各级预算部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细化采购各环节的工作要求和执行标准、明确岗位权限和责任,堵塞内部管理漏洞。将采购政策目标嵌入采购人预算绩效目标,实施绩效评价,完善预留比例、需求标准管理等机制,形成采购人对采购需求和采购结果负责的机制,还“权”于采购人,还“责”于采购人,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二、提高采购集中度和运行效率。督促采购人根据项目需求特点确定对应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方法和合同类型,推行多种网上交易方式,完善项目采购交易规则。严格执行安徽省2020-2021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不断探索推进建立集中采购机构竞争机制,充分发挥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运行效率和绩效。
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彰显公平。坚决集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推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有效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与相关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推动完善马鞍山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平台、做好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加强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运用。积极推进公开采购意向工作,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四、真金白银节约财政资金。认真贯彻落实采购制度改革的各项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领域“放管服”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截至目前,全市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54个,采购预算总额86.4亿元,中标成交金额73.4亿元,节约财政资金13.1亿元,综合节支率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