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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要知】中小企业声明函,你必须知道的4个要点!

政府采购信息网 王少玲 2021-03-01 15:15:5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已正式实施。有关中小企业声明函的4个要点,你知道吗?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已正式实施。有关中小企业声明函的4个要点,你知道吗?

要点一、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没有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以不填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相关数据,意思是新成立企业全部划分为中小企业吗?新成立企业应参照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自身情况如实判断。认为本企业属于中小企业的,可以按照46号文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要点二、供应商需要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那么,联合体和分包企业都要按照声明函格式来提供企业信息吗?《中小企业声明函》由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出具。而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需要填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或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相关信息。

并且,还应声明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要点三、《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这也是46号文一个显著的变化,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由“双小”变为“单小”制。那这是否与46号文中规定的联合体参加、分包等措施相矛盾呢?不矛盾。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者承接。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

要点四、是不是只要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即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46号文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符合46号文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只要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就可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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