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建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发文,进一步要求:
对2021年1月1日至3月20日发布招标文件、 尚未开标的 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实行100%抽查 。
全面梳理工程招投标政策类文件和招标文件范本,如有相关要求的 及时予以修改、废止。
2021年1月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决定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
重申: 各地不得要求或变相要求 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 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
存在相关问题的,要立即整改。
清理招标文件 中将投标企业中标后承诺设立分(子)公司作为评审因素等做法。
严肃查处违规设置建筑市场壁垒、限制和排斥 建筑企业 跨省承揽 业务 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