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机制的通知》明确,要充分发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项目前期谋划、统筹协调和开发性金融“长期、大额、低成本”等综合优势,支持浙江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
通知明确,要聚焦综合整治或拆改结合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与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高度关联的城市更新、存量住房改造提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统筹实施片区联动改造的项目,充分发挥开发性金融的全方位服务优势,积极探索推动融资模式创新,确保一批重大项目加快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的政策沟通、项目对接、信息共享,共同确定开发性金融支持需求,积极推介符合要求的项目清单,加快完善项目建设必要条件,增强项目的可融资性。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要明确项目对接联络人,提前介入项目谋划储备,做好银政合作、政策宣介、项目对接、贷后管理等工作,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积极争取贷款规模和政策倾斜,加快资金投放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