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南省济源示范区财政金融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示范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新要求,坚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采购和金融服务环境,打造财政金融最佳营商环境,助力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奠定基础,夯牢政府采购营商体系
一是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模式,稳步推进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强化行业监管,采购人采购纳入网上商城品目目录范围内商品的,应当通过网上商城采购。属于网上商城品目目录内鼓励采购的,采购人按照自愿原则采购。探索实施网上直采、在线议价、网上竞价等简易采购程序,提高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二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管体系。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规范标后管理,健全投诉机制,强化政府采购处罚惩戒措施。严格查处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处罚。2020年,办理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案例1起,处罚结果及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对2019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限期整改。强化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使用,推动“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信用机制。三是缩短政府采购签订时间。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验收和履约行为。为优化营商环境,缩短政府采购中标结果公布和合同签订时间,要求采购人合同签订时间由30日压缩为10日之内。
二、积极创新,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是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执行全省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提高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要求各单位预留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本单位年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0%。二是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做好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便供应商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对于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防范抑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率先在教育体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个一级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试点。要求试点单位不晚于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发布项目招标采购信息公告)前30日按照规定公开采购意向。自2021年5月1日起实现采购人采购意向公开全覆盖。三是做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进一步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强化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落实好纾困惠企政策,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着力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省财政厅实施方案要求,财政金融局结合实际,研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济源示范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奠定了基础。2020年,合同融资业务完成7笔,累计金额434.8万元。四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根据省财政厅部署和示范区党工委深改委、示范区管委会要求,拟定《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报示范区管委会和示范区深改委研究同意,努力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化的政府采购机制。
三、对接银企,提升金融服务企业能力
一是推进货币工具运用。深入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两个健康”提升行动暨“一联三帮”保企稳业专项行动部署,鼓励地方法人银行对普惠小微贷款“应延尽延、应贷尽贷、应降尽降”。2020年,持续推进货币政策工具发放,协调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政策、再贴现政策以及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等,累计向98家企业发放贷款12.84亿元。积极推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推广应用,引导企业贷款利率同比下降0.53个百分点。二是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对复工复产企业、小微企业执行优惠利率和费用减免,多家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低年利率已降至4%左右,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政银企沟通衔接,9家银行向104家企业发放贷款18.11亿元,引导银行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三是全面落实上级政策。落实全省民营与小微企业“百千万计划”及全省“861”金融暖春行动,为名录库138家企业发放贷款11.38亿元,位居全省前列,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和重回正轨提供高质量的财政金融服务。四是持续推进普惠金融。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普惠金融事业部建设,将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强化“普惠通”APP、金融机构和“双行动”名录库企业的对接。截止目前,“普惠通”APP注册用户累计27167人,超额完成计划35.8%。五是落实创业担保贴息政策。截止目前,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2205笔,已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640万元。扶持自主创业人员1974人次、小微企业1户次,带动及吸纳就业466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