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日,内蒙古赤峰市本级政府采购业务将纳入“全区一张网”管理,赤峰市政府采购网将同时关闭。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促进公平竞争,结合赤峰市工作实际,赤峰市财政局近日印发《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清单》(以下简称《信息发布清单》),要求财政部门、采购人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谁实施、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发布政府采购信息。
根据《信息发布清单》,政府采购信息是指依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制度规定应予公开的项目信息和监管信息。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类别包括:政府采购意向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更正公告、终止公告、合同公告、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发布类别包括: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格式、时限应当执行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涉密的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发布,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信息发布清单》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信息应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上发布。不在同一媒体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内容应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上发布的内容相一致。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及时与“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分网”进行对接,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
以下为《赤峰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清单》——
赤峰市政府采购信息发布清单